根据《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表扬的通知》精神(吉河办联﹝2020﹞32号),本着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征求市水利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报请市河长办主任同意,现将推荐集体和个人公示如下:
一、突出贡献集体
四平市水利局
二、突出贡献个人
陈 晖 四平市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长、四平市河长办负责人
田伟伟 四平市河道堤防管理站工程师、四平市河长办科员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四平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34-5081910
单位地址:四平市南湖大路1333号四平市河长制办公室
邮编:136000
四平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