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重要河湖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