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道进堤防、水库、水闸等除险加固;
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