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承办水利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