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四平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重控制,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有关要求,今年,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四平市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精细化管好用好地下水资源奠定了基础。
一是落实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细化到乡镇。新修订的《实施方案》在原来划分的分散式、集中式等四个基本单元的基础上细化分解到四平市城区及两乡三镇,同时,细化到2025年、2030年等不同水平年各乡镇的地下水管控指标,筑牢了管理地下水资源的刚性约束标准。
二是合理确定地下水管理指标。新修订《实施方案》包括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等管理指标,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提供了依据。
三是提出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的保障措施。新修订《实施方案》确定了管控指标的实施方法步骤,提出了组织和人员保障、资金和制度保障等相关保障措施,对管控指标的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据。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修订《实施方案》,全面了解掌握各项管控、管理指标并应用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从严从细管好用好水资源。
来源: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初审:张伟石
复审:王立国
终审:王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