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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九游app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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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规科  2021-09-24

  2020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现体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并印发《市水利局2020年水法规工作要点》,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详细做出了具体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68人,全部按时完成2020年度抽查任务。与相关9个直属单位分别签定《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水利执法能力,加大依法行政力度。3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并有事项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2020年已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共41件。其中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5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审批10件、取水许可审批13件、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3件。所有事项均在手续完备下予以办理,实现办结率100%。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成立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四平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规定。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流程,并对我局2017以来出台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清理 

  (三)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制定《四平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尤其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年专题学习民法典及其它党内法规,并依托法治教育网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并利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知识测试。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制定了《四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研究制定《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四平市水利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案件复议制度》《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案件审查制度》《四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制度等近20项制度。 

  (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1月1日起,市水利局“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监督的制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一是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在相关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处进行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证执法二是根据我局制定的《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范全过程记录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公布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行政决定;同时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工作,并专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根据案情需要参与相关的法制审核工作。 

  (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市水利局于9月份制定完成“四张清单并于2020年929日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节日时间节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各项水法律法规,采取以现场讲解、宣传单、宣传展板、宣传条幅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局普志愿者队伍,利用部门网站、报刊、电视台公众微信号、四平直播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八)做好行政检查备案工作。为贯彻落实好省、市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市水利局积极响应,开展一系列工作贯彻落实,充分运用“我要执法”手机app,促使执法更加阳光、公开、规范化。水利系统于7月1日开启市水利局行政检查,至12月份,已开展行政检查41项,全部严格事前报备、填报结果及作出评价程序,企业评价无差评。 

  (九)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制定四平市水利局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宣传现有法律法规和依法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并组织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四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法学会联合开展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律知识答题活动。系统1112人参与答题,参加率达到90.8%。 

  (十)持续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成立了水利系统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四平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以及《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提高,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营商环境、信用体系、环境污染治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配合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铁西区人民法院,各委派市局一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员和一名志愿者全力支持配合府院联动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四平市水利局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主要对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和典型差案进行评查。根据执法案卷的自查反馈情况,我局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没有出现明显违法的行为。 

  (十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据我省、市关于清查整治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违建别墅的文件要求,市水利局对水库管理范围内违建别墅进行排查清理,排查出二龙湖生态园在水库大坝下建设多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019年12月30日,市水利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二龙湖生态园于2020年4月20日提起诉讼,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于2020年9月9日开庭,市水利局与二龙山水库管理中心应诉。2020年11月27日,铁东区人民法院作出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行政裁定书。 

  (十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机构改革涉后,根据我局新的权责清单目录,重新对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告知单进行梳理。二是组织各县(市)人员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三是制定了《四平市水利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每月定期报送“放管服”相关信息。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厅及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法治政府、法治四平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次数不多,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没有专门执法队伍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次数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目标。我局将继续贯彻中央、省、市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六字”治水方针,积极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平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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